跳到主要內容區
 
 
 
 
 

114學年度博士新生獎學金申請(校長獎學金/國科會獎學金/教育部獎學金),系辦收件截止日:7/30(三)下午4:00前

※有最新獎學金資訊將隨時更新

以下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說明,請詳閱並於7/30(三)下午4繳交紙本資料,由於須系所初審,故逾時不候。

  • 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
  • 今年度本系名額(材料系/前瞻產博/外籍生)3
  • 獎勵金額: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四萬元,自博士班一年級起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獎勵金額全數由國科會負擔。
  • 申請資格說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1.學逕博學生學士班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二十(含)以內。

2.碩士班累計學業平均成績GPA3.76(以GP4.3計)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5分以上。

3.在各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傑出表現之具體事蹟。

  •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函、個人學習計畫書(包含個人分年度學習規劃,最多3頁)、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及一頁簡表(彙整重點資料,請條列式列舉有利審查文件部分)。

※一頁簡表格式不限,條例式清楚呈現即可。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有多頁,請以一頁多張圖片排版方式呈現。

※如有論文僅需提供第一頁有名字的部分並用顏色加註即可,不用提供整份論文。

  • 辦法與申請表請詳閱(附件1及附件2)。
  • 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與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外籍生國際學生獎學金不可兼領,如有同時獲這兩項獎學金,僅能擇一請領。

  • 校長獎學金
  • 校長獎學金之配合款來源為指導教授提供
  • 今年度本系名額(材料系/前瞻產博) 5
  • 獎勵金額:

1.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入學後第一至第八學期發給,每生每月至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其中第一至第六學期學校提供一萬五千元,其他由系所指導教授提供;第七至第八學期由院系所及指導教授提供。

2.博士班甄試、考試者:入學後第一至第八學期發給,每生每月至少新台幣二萬元,其中第一至第六學期學校提供一萬元,其他由系所與指導教授提供;第七至第八學期由院系所及指導教授提供。

  • 申請資格說明:(三項其中一項符合即可)

1.學士班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三十()以內。

2.碩士班累計學業平均成績(GPA) 3.70 ()以上者。

3.有特殊表現經指導教授推薦者。(以此點申請者需另附說明文件)

  •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函、個人學習計畫書(包含個人分年度學習規劃,最多3頁)、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及一頁簡表(彙整重點資料,請條列式列舉有利審查文件部分)。

※一頁簡表格式不限,條例式清楚呈現即可。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有多頁,請以一頁多張圖片排版方式呈現。

※如有論文僅需提供第一頁有名字的部分並用顏色加註即可,不用提供整份論文。

  • 辦法與申請表請詳閱(附件3及附件4)。

  • 教育部獎學金
  • 今年度本系名額(暫定)加碼5名、一般9
  • 申請資格說明:

1.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3年級學生。

2.無休學、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3.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4.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 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5.配合款足夠者(指導教授計畫配合款或校長獎學金配合款)

6.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i)學逕博學生學士班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二十(含)以內。

(ii)碩士班累計學業平均成績GPA3.76(以GP4.3計)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5分以上。

(iii)在各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傑出表現之具體事蹟。(以此點申請者需另附說明文件)

  • 獎勵金額:每月新台幣4萬元,由教育部補助2萬,學校及企業共同支付2萬元,獎勵至博士班3年級止;於3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加碼金額視當年度教育部公告為主。

同時獲校長獎學金者,其配合款由本校校長獎學金設置辦法第4條規定支應,未獲校長獎學金者2萬元配合款全數由院、系、所、學位學程與指導教授及企業共同支應(故未獲校長獎學金者,申請前請與老師溝通配合款支應來源)

  •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函、個人學習計畫書(包含個人分年度學習規劃,最多3頁)、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及一頁簡表(彙整重點資料,請條列式列舉有利審查文件部分)。

※一頁簡表格式不限,條例式清楚呈現即可。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有多頁,請以一頁多張圖片排版方式呈現。

※如有論文僅需提供第一頁有名字的部分並用顏色加註即可,不用提供整份論文。

  • 辦法與申請表請詳閱(附件5及博一生使用附件6、博二三生使用附7)。

  • 系辦收件承辦人:

材料系–徐彩軒小姐,分機33873th.hsu@mx.nthu.edu.tw

前瞻產博及外籍生–范樂平小姐,分機35363lp.fan@mx.nth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