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113-2清寒獎學金開始收件,系辦截止日為114.03.05(三),逾期不受理,請務必注意~
一、申請資格:
- 本次作業有多項獎學金,請同學詳閱下方表格
- 各獎學金辦法請參閱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gVbZj3CWMHG7oe2neyyleEzzEkaC9NP?usp=sharing
- 本公告僅限受理單位為材料系之獎學金,其他不限系所之獎學金,請逕送各受理單位。
二、申請資料:請繳交紙本申請件1份 、請勿裝訂,用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即可
- 申請件請以電腦繕打為主,若要用手寫請務必工整
- 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一份即可
- 清寒證明〈證明文件皆需正本三個月內〉
- 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當年度縣市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 無低收入戶證明者:清寒證明 以及 全戶戶籍謄本、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
- 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 其他相關資料
- 未支領獎學金切結書,請填寫完畢後送至生輔組蓋章,一種獎學金填一張。
三、收件時間:114.03.05(三),不接受遲交申請件,請務必自行留意
四、可申請之獎學金:
項次 | 獎學金名稱 | 辦理時程 | 類型 | 申請資格 | 繳交資料 | 兼領 規定 (以學期為單位) |
每名 金額 |
名額 |
1 | 范楊春綉女士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三、大四 |
1.大三、大四各1名(含工學院學士班主修材料者) 2.家境清寒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
50,000 | 2 |
2 | 材料96B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3 | 材料98G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4 | 先騰馬業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5 | 聯電 洪清標先生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學碩博 |
1.學碩博,共6名 2.家境清寒 3.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6 |
6 | 材料80級 清寒獎學金 |
每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大學部 2.家境清寒 3.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1/2者 4.新生不受成績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五、系辦承辦人(台達館402辦公室)
樂平,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lp.fan@mx.nthu.edu.tw
(來信詢問請帶上禮貌,並提供個人資訊,以達有效的問答流程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