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資料:請繳交紙本申請件1份 、請勿裝訂,用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即可
三、收件時間:114.03.05(三),不接受遲交申請件,請務必自行留意
四、可申請之獎學金:
項次 | 獎學金名稱 | 辦理時程 | 類型 | 申請資格 | 繳交資料 | 兼領 規定 (以學期為單位) |
每名 金額 |
名額 |
1 | 范楊春綉女士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三、大四 |
1.大三、大四各1名(含工學院學士班主修材料者) 2.家境清寒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
50,000 | 2 |
2 | 材料96B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3 | 材料98G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4 | 先騰馬業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5 | 聯電 洪清標先生獎學金 |
下學期 | 清寒/ 學碩博 |
1.學碩博,共6名 2.家境清寒 3.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6 |
6 | 材料80級 清寒獎學金 |
每學期 | 清寒/ 大學部 |
1.大學部 2.家境清寒 3.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1/2者 4.新生不受成績限制 |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清寒證明 |
可 | 50000 | 1 |
五、系辦承辦人(台達館402辦公室)
樂平,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lp.fan@mx.nthu.edu.tw
(來信詢問請帶上禮貌,並提供個人資訊,以達有效的問答流程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