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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誠徵職務代理人一名

【工作單位】:材料科學工程學系

【職  稱】:職務代理人(原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

【工作地點】:本校台達館402室(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工作日期】:113年1月2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依實際到職日敘薪(含三個月試用期)。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聘  期】 :預定自113年1月2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至113年6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薪資待遇】: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職務代理人薪資訂定統一標準,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學士以上:目前為34,370元/月)。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學歷。
  • 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內容】:(得視組內人力及業務情形酌予調整)

一、碩士班業務。

二、系務協助。

三、教師計畫協助。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至少須含照片、手機、email、工作經歷、自傳等資訊)。

二、大學以上學歷證明。

三、其他有利之證明資料(如服務證明、語言能力證明、證照資料等)。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將應徵資料彙整成一個pdf檔,於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17:00前email至mse@my.nth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材料系/職務代理人_○○○(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資料初審後,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複(面)試,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又本職缺如無合適人選,將延長公告截止日期。

三、本職缺得視複(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無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免列備取名單),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電話03-5742623,鄧小姐。

【備註】:

一、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二、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公告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材料科學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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