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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Credits waiver for new graduate students

一、規定:

1. 碩士新生: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2. 博士新生:就讀碩士班時已修之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9學分

二、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10/02/22()下午5點以前

備註:有關申請抵免期限,校務資訊系統標明學分抵免的日期是"於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而學校行事曆標示之日期,是學校註冊組的辦理日期,由於歷年本系碩博新生約100位同學,系所需要一定的時間送請相關該科專長的老師進行審核,因此各系所會自訂收件截止期限,敬請配合於期限內送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件。

三、申請程序:

1. 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表」(新學號)後印出。

2. 持申請表歷年成績單(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為研究所課程,且不包含在應修的畢業學分數中

(清大畢業的同學,請直接送交系辦,彙整後系辦再一併送註冊組蓋章)

3. 欲申請抵免之科目:

(1) 如為外系或外校課程,務必檢附(a) 課程大綱(b) 上課講義或教科書(c) 筆記(以上3項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如有期中、期末考卷,則可額外提供作為有利審查資料。)

(2) 如本系開授之研究所課程,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即可(不須附課程大綱及其他資料)校際選修課程(例:交大同學選修本系課程)請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教師、修課學期(ex:00學年度上/下學期),以利查詢

(3) 若三門()以上申請抵免者,請列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4) 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可抵免)

四、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132.php

連絡人:李佳純(台達館402室,03-5715131#35371chiachun@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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