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資格考
一、報名對象:博士班學生(含學士/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
二、說明:博士班研究生應行注意事項:(節錄)
資格考試辦法
1. 通過期限:入學三年內必須通過資格考試,否則應予退學。
2. 學生修習本系所開3科核心課程(1.材料動力學、2.固態熱力學、3.電子顯微鏡學或X光繞射結晶學)及格,或3科核心課程平均分數達75分者,即算通過資格考試。
三、博士班資格考試通過標準:
97學年度起採行新制,即本系所開授的3科核心課程,不論在那一個階段所修習,修課且達到研究所及格標準(70分),或3科平均75分,即算通過。其中,電子顯微鏡學與X光繞射結晶學,為二選一科目。
申請期間及申請方式:每學期初系辦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