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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資格考

一、報名對象:博士班學生(含學士/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

二、說明:博士班研究生應行注意事項:(節錄)

資格考試辦法

1. 通過期限:入學三年內必須通過資格考試,否則應予退學。

2. 學生修習本系所開3科核心課程(1.材料動力學、2.固態熱力學、3.電子顯微鏡學或X光繞射結晶學)及格,或3科核心課程平均分數達75分者,即算通過資格考試。

三、博士班資格考試通過標準:

        97學年度起採行新制,即本系所開授的3科核心課程,不論在那一個階段所修習,修課且達到研究所及格標準(70分),或3科平均75分,即算通過。其中,電子顯微鏡學與X光繞射結晶學,為二選一科目。

申請期間及申請方式:每學期初系辦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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