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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

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

2025.01.06更新

  1. 規定:

碩班新生: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博班新生:就讀碩士班時已修之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9學分。。

  1. 申請期間:114/01/20()-114/02/19()前至校務資訊系統遞出申請。(限113-2入學之研究所新生申請)

研究生於入學之第一學期逕讀博士第一學期欲抵免該修習學分者,請於114120日起至219日止,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分&抵免學分〉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後,點選送出申請表至電子表單(eform)系統,並至該系統「申請紀錄查詢」上傳附件(欲申請之抵免科目請在歷年成績單以螢光筆標記)按「儲存」後,按「預覽申請表」→「預覽流程」→「送出申請」,各系所如有另外規定之上傳文件,須備齊後一併上傳。(*請注意:請務必確認欲抵免科目已全部填寫再送出申請。若送出抵免申請之電子表單審核流程進行中,不能同時再申請他筆抵免。)

  1. 申請程序:
  1. 「校務資訊系統」選擇「學分&抵免學分」à「研究生學分抵免申請」學生申請操作說明請點選連結
  2. 他校畢業生須於系統列印「修習碩、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及原就讀學校教務處主管成績權責單位簽章證明後,併同「歷年成績單(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上傳至學分抵免電子表單(eform)系統。
  3. 審查資料:請上傳於「就讀系所要求之其他文件」,若系統上傳有容量限制,請將檔案放於雲端,並上傳文件說明雲端連結位置,以利審查
  1. 清大材料系開設之課程:僅需上傳課程大綱。
  2. 如為外系或外校課程:需上傳(1)課程大綱、(2)上課講義或指定用書、(3)筆記。(以上3項資料不全者,請於上傳的文件中說明無法提供之理由)。(如有期中、期末考卷,則可額外提供作為有利審查資料。)
  1. 欲申請抵免之科目:
  1. 校際/台聯大選修本系研究所課程(例:交大學生選修本系課程)請於成績單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老師,以利查詢。
  2. 若三門(含)以上申請抵免者,請依抵免優先順序依序登錄系統,並於成績單標示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1. 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可抵免),通過抵免亦不列入本系碩士班應行注意事項要求修讀至少18學分之本系研究所課程(MS科號5字頭以上的畢業學分數內(修讀本系所開之研究所課程可列入)。

4.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連絡人:李佳純(台達館402室,03-5715131#35371chiachun@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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