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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交流】2026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開放申請

 本校自2000年暑期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政基金會,2001年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除政項目(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外,另有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

錄取者於暑期至交流校進行約5~7週專題研究與交流訪問,返校後需繳交專題報告和交流心得。詳情可參閱全球事務處網站介紹。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台灣籍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 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2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30%者。
2. 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40%,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
 

二、報名應繳文件 
請依序排列,11份,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申請表 (含紙本及線上表單)
  2. 個人自傳及研修計畫(合併,不超過4A4)
  3. 成績證明(須含前兩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累計排名
  4. 本校教師推薦函一封(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三、申請流程 (學生全球處)

*注意:現階段僅為校內預選作業,接待校尚未公告確認2026年暑期期程。

1. 初審:申請者請至線上表單(由此連結)登錄申請資料,並於系辦訂定截止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至系辦公室(收件截止日為115/01/09)
2. 
複審:各系完成初審後,請於各學院截止日前回傳院辦進行複審。
3. 
決審:各學院複審後,將總推薦名單與申請資料送全球學術合作組辦理決選。預計3月中旬後公告分發學校。

四、注意事項 :

  1. 是否進行實質專題交流屆時依交流校決議而定,同學填寫志願學校時請審慎評估,勿在分發後任意取消,造成接待校觀感不佳,影響本校信譽。
  2. 各校交流時間不一,請欲參加同學確認可預留7-8月暑假時間並配合相關作業才進行報名。參加同學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是否可免暑期住宿費用以各交流校決議為準。
  3. 獲錄取分發後學生可能須自行聯繫交流校教授詢問指導意願,並回覆相關進度。
  4. 欲申請前往政項目學校(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進行專題者,返台後經各學院初審專題報告優良推薦者,即須參加校內簡報代表決選,經選出後即代表清華赴政年會(歷年皆於1011月舉辦,2026年預計於復旦大學辦理)發表專題簡報。經學院推薦但無正式原因不參加校內代表決選者,不予核給獎學金。

詳細仍隨時以全球處網站公告或修訂為準

全球處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0271,r8947.php?Lang=zh-tw)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E-mail
hc.lee@mx.nthu.edu.tw
Tel: 03-5162470

材料系承辦人 林小姐

E-maillin_hc@mx.nthu.edu.tw
Tel: 03-5715131 #3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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