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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畢業口試申請及離校注意事項

請於口試前兩周送紙本口試申請資料至系辦審核。

重要時程:

★口試日期:須於7/31前。(上學期則須於1/31前)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註冊日前(不含開學當日)

(未能於截止日期前完成離校手續,該次口試無效)

★102.7.3通知:自102年起,若申請提前註冊,即可在8月舉行口試。(須填註冊組網頁提供之「研究生學位考試提前註冊申請單」)

★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該課程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為0學分之必修課程。凡修習本課程之學生,須通過課程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未通過者,最遲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修習通過。未完成本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口試後論文相關上傳說明/延後公開/異動處理,請參考圖書館博碩士論文下載區說明(圖書館連結)。

材料系離校單請至系網頁:首頁/學生園地/畢業規定/全部畢業規定下載;離校程序,請參考註冊組網頁說明(註冊組連結)(應於次學期開學前完成離校手續,未能完成者,該次口試無效。)

 

★自108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碩、博學位考試需備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本系規定相似度指數(含參考文獻)須於20%以下

 

離校單-材料系學生使用(113.01.26)

碩班畢業口試申請及離校程序(112.06.05-rev)

碩班口試申請單(112.01.17修)

學位口試相關文件口委確認單(111.11.10修)-口試後離校前須繳回系辦

碩士生申請口試:未完成投稿聲明書(離校前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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