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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材料系清寒獎學金開放申請(系所截止:9/21 17:00)

115-1材料系清寒獎學金開放申請-系所截止日為115921()17:00

一、申請資格:

  1. 本次有四項獎學金【材料系1982 級清寒獎學金】、【材料系1985 級清寒獎學金】、【吳泰伯教授還願獎學金】、【姜培義先生獎助金】,請同學詳閱附件辦法及表格。亦可至本校助學系統(https://meo110.wwlc.nthu.edu.tw/)註冊登入後查詢,並下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2. 本公告僅限受理單位為材料系之獎學金,其他不限系所之獎學金,請逕送各受理單位。

二、申請資料:請同時繳交紙本申請件1 、合併好之PDF檔給育書

  1. 申請件請以電腦繕打,勿用手寫。
  2. 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一份即可,請同時完成並寄電子檔。
  3. 清寒證明〈證明文件皆需正本三個月內〉
  4. 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當年度縣市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5. 無低收入戶證明者:清寒證明 以及 全戶戶籍謄本、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
  6. 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7. 其他相關資料
  8. 未支領獎學金切結書,請填寫完畢後送至生輔組蓋章,一種獎學金填一張。

三、系辦承辦人:育書,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liyushu@mx.nthu.edu.tw

項次

獎學金名稱

辦理時程

類型

申請資格

繳交資料

兼領
規定
(
以學期為單位)

每名
金額

名額

總計

1

材料系1982
清寒獎學金

上學期

清寒/
大三

1.大三
2.
家境清寒
3.
大二全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
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5.
依大二全學年之成績平均分數擇優頒發;若平均分數有多位相同,則以修習學分數較多者優先;若最高平均分數有多位申請人且其修習之學分數也相同,則當年度之獎學金平分之。

1.申請表
2.
成績單正本
3.
清寒證明
4.
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
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50,000

1

50000

2

材料系1985
清寒獎學金

上學期

清寒/
大二

1.大二
2.
家境清寒
3.
大一全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
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5.
依大一全學年之成績平均分數擇優頒發;若平均分數有多位相同,則以修習學分數較多者優先;若最高平均分數有多位申請人且其修習之學分數也相同,則當年度之獎學金平分之。

1.申請表
2.
成績單正本
3.
清寒證明
4.
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
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50,000

1

50,000

3

吳泰伯教授
紀念獎學金

上學期

清寒/
學碩博

1.學碩博
2.
家境清寒
3.
前一學年成績平均:
大學部65分以上
研究所75分以上
新生不受成績限制

1.申請表
2.
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
自傳(請說明家庭狀況,特殊需求等)
4.
回饋計畫(不限年限之還款計畫)

60,000

6

360,000

4

姜培義先生
獎助金

每學期

清寒/
大學部

1.大學部
2.
家境清寒
3.
前學期學業70分以上,操行成績優良
4.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5.
導師推薦經系主任核定(簽名)

1.申請表
2.
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
清寒證明
4.
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15,000

2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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