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2023春ISEP交換計畫-系所收件截止日111.08.31中午12點
*申請件請交至系辦樂平
*詳情請洽全球處網站: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3966,r8945.php?Lang=zh-tw
申請資格及限制:
1.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年級以上或碩、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
2. 成績標準:大學部生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平均達 GPA 3.20以上或全班前30%以上,研究所學生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平均達GPA 3.20以上。
3. 語文檢定:須檢附ISEP會員校所要求之最低分數證明(托福、雅思檢定)。
4. 選填志願:每人至多可依志願填寫10所ISEP會員校。
5. 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申請交換ISEP Exchange會員校一次。因全校僅2名名額,請申請者務必與家長及師長討論溝通,確認可申請者再提出進行校內申請,通過本校推薦參加ISEP Exchange者,除遭ISEP會員校拒絕,學生因故自動放棄者,未來於參與本處出國交換計劃,將列為審查小組之參考紀錄。
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勿另加封面,相關資料請用A4紙影印提供。
1.ISEP計劃申請表(請用英文繕打,含履歷表、求學動機、助審資料,助審資料請擇優檢附兩至三項)。
2.Application form(請用英文繕打)。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照片頁(黏貼同一頁)
4.本校中文及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須含班級排名。
5.語言檢定證明影本。
(須符合申請學校之最低標準,檢定證明須為2020年10月之後。)
備註:
(1) 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大學歷年及研究所成績單,博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轉學生請檢附前一所學校完整成績紀錄。
(2)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10學年度第2學期止。
(3) GPA對照表請參照教務處註冊組資料。(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6. 教授推薦函乙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