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上學期(2022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截止:111/01/10)
111學年度上學期(2022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截止:111/01/10)
⼀、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均可提出申請。
2.前兩個學期(109下及110上)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如為⼤⼀、碩⼀、博⼀學⽣或轉學⽣,申請時須提出前⼀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以⼀學期為原則。
※根據「國立清華⼤學選送赴⼤陸地區及香港、澳⾨學期交換⽣甄選作業要點」
⼆、報名截⽌⽇:系辦收件截⽌⽇111年01⽉10⽇(一)下午五點以前,逾期不候。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 學習計畫書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 歷年成績單 (⼤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1封
5. 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流程:
1.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下載請⾄全球處網⾴下載:http://oga.nthu.edu.tw/
2. 送交系辦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線上申請請⾄全球處網⾴填寫:https://forms.gle/cesEuNWaQUieYnFz7 (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3. 全球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複審結果通知後開始個⼈準備各校提名文件,請定期檢視Email。
4. 因應COVID-19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決定。
五、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全球處網站查詢:http://oga.site.nthu.edu.tw/
承辦⼈:
全球處國際學⽣組 劉⼩姐
電話:03-5162462
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