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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第1次逕博作業

壹、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一、收件截止日期:108年10月25日(五)下午5點以前,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二、收件處:系辦公室 吳玉玲(台達館402室,分機33871,e-mail:yuling@mx.nthu.edu.tw)

三、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已修畢本系碩士班核心課程

2. 學業成績優良者

3. 研究成績優良者

四、應繳交資料: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2. 歷年成績單(含大學部及研究所)一份。

3. 教授推薦信二封。

4. 以研究成績優良申請者,須檢附發表論文全文或被接受證明。

5. 英文能力測驗證明(107-11(108.06.13)招生委員會及107-9(108.06.20)系務會議決議):

通過下列任一項本系採認之英語檢定及標準證明影本乙份:

(1)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複試(測驗項目:口說、寫作)通過(含中高級複試(口說、寫作)、高級複試(口說、寫作)以上)。

(2) 雅思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5.0分(含)以上。

(3) 多益英語測驗(TOEIC)(包含個人報名及團體報名/校園多益):620分(含)以上。

(4) 托福(TOEFL iBT)61分(含)以上或(TOEFL PBT)500分(含)以上。

(5)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Preliminary English Test(PET)(含)以上。

(6)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The Assessment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ALTE) ALTE Level 2(含)以上。

(7)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含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150(含)以上。

(8) 其他國際認可之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6. 一頁簡表,彙整有利審查資料以利委員審閱

五、申請書與相關規定詳見附件檔案。

六、奬勵辦法:

1. 校長獎學金:

碩逕博:碩士班累計平均成績GPA 3.40(含)以上者,或學士班總成績居前30%(含)者,每年約3名。發放8學期,每月25,000元/人。第1~6學期學校提供15,000元、系所與指導教授提供10,000元,第7~8學期由院系所及指導教授提供。

(詳細獎學金申請辦法與審核詳見「國立清華大學校長獎學金設置辦法」)

2. 材料系教育部獎學金:

扣除校長獎學金獲獎名單後,碩逕博1名,56,000元/人,分10個月發放。

(詳細獎學金辦法詳見「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系教育部獎學金辦法」)

 

貳、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一、收件截止日期:108年10月25日(五)下午5點以前,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二、收件處:系辦公室 吳玉玲(台達館402室,分機33871,e-mail:yuling@mx.nthu.edu.tw)

三、申請標準:

1. 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

2. 提送研究計畫書、經招生委員會評定為優異者。(不論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皆須提送研究計畫書)

3. 凡以「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之資格申請者,須參加本系之大學部研究論文競賽或修畢專題研究相關課程1學期,並至招生委員會議中作口頭報告107-4(108.02.25)學術委員會及107-6(108.03.21)系務會議決議)。(詳閱:七、補充說明)

四、應繳交資料: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2.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

3. 教授推薦函二封以上

4. 系、所、學位學程指定繳交資料

5. 不論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皆須提送研究計畫書。(依據申請標準第二點)

6. 英文能力測驗證明(107-11(108.06.13)招生委員會及107-9(108.06.20)系務會議決議):

通過下列任一項本系採認之英語檢定及標準證明影本乙份:

(1)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複試(測驗項目:口說、寫作)通過(含中高級複試(口說、寫作)、高級複試(口說、寫作)以上)。

(2) 雅思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5.0分(含)以上。

(3) 多益英語測驗(TOEIC)(包含個人報名及團體報名/校園多益):620分(含)以上。

(4) 托福(TOEFL iBT)61分(含)以上或(TOEFL PBT)500分(含)以上。

(5)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Preliminary English Test(PET)(含)以上。

(6) 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The Assessment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ALTE) ALTE Level 2(含)以上。

(7)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含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150(含)以上。

(8) 其他國際認可之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7. 一頁簡表,彙整有利審查資料以利委員審閱

五、奬勵辦法:

1. 校長獎學金:

學逕博:總成績居全班前30%(含)者,每年約2名。發放8學期,每月25,000元/人;第1~6學期學校提供15,000元、系所與指導教授提供10,000元,第7~8學期由院系所及指導教授提供。

(詳細獎學金申請辦法與審核詳見「國立清華大學校長獎學金設置辦法」)

2. 材料系教育部獎學金:

扣除校長獎學金獲獎名單後,申請時之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20%者,每名給予10萬元獎學金,於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當學期起分10個月發放,由本系研究生獎助學金支應。

(詳細獎學金辦法詳見「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系教育部獎學金辦法」)

六、其他:

經審核通過進入本系博士班就讀,3年內(不含休學期間)不得申請轉入碩士。

七、補充說明:

1. 不論總成績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皆須提送研究計畫書。

2. 凡以「有研究潛力及表現者」之資格申請者,須參加本系之大學部研究論文競賽或修畢專題研究相關課程1學期,並至招生委員會議中作口頭報告。

請同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口頭報告日期將另信件通知申請者。

★口頭報告內容:(1) 個人簡歷,(2) 5~10分鐘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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