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件(系辦收件截止時間:109/08/31(一)10:00)
系辦收件截止時間:109/08/31(一)10:00 (逾時不候)
一、宗旨:明基材料擁有光學、高分子等多項核心技術,致力於材料科學的創新研發及人才培育,為獎勵及推動學生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培育具專業能力之優秀學子,並儲備企業發展所需之化學材料、生醫、科管人才,特設立研究獎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1. 第一階段-研究獎學金
(i) 對象:本籍生、外籍生、僑生
2. 第二階段-預聘/實習資格
(i) 得獎者若為應屆畢業生,經參與面試考核並得到預聘資格,將另發放預聘金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發放時間為109學年度下學期。如屆時得獎者未依約報到,將請得獎者返還預聘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ii) 得獎者若非為應屆畢業生,將優先獲得實習面試之機會。
三、申請資格:
1. 具碩博士班(含)以上資格,且已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之學生
2. 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附名次證明)
3. 外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
4. 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5. 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人需檢附文件: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詳見附件)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並檢附操性成績表或得獎記錄。
3.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4.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5. 自傳及研究計劃。
五、頒獎事項:本公司將於2020年11月公佈得獎者名單,並發函各校院所,通知得獎人獲獎訊息與頒獎典禮事宜,得獎人需至公司安排場地接受表揚及領取受獎證書。
六、注意事項:
1.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本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2. 得獎人有優先權至本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3. 得獎人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人需與獎學金辦理單位保持聯絡,並隨時更新聯絡方式。
本籍生承辦人:李佳純 35371 chiachun@mx.nthu.edu.tw
外籍生、僑生承辦人:吳玉玲 33873 yuli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