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材料系辦截止日為115年2月26日(四)中午12點前

「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 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之在校學生,且品行端正者。

> 獎學金名額:每年核發10名學生,材料系正取1名。

> 獎學金金額:核發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 3.76(含)以上者。

3. 歷年操行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 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 檢附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3. 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4. 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文件,於 115/02/26(四)中午12:00前 送交紙本及電子檔至材料系辦
收件人:賴佳微,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cwlai@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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