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 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之在校學生,且品行端正者。
> 獎學金名額:每年核發10名學生,材料系正取1名。
> 獎學金金額:核發每名學生新臺幣10萬元整。
>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 3.76(含)以上者。
3. 歷年操行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 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 檢附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3. 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4. 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文件,於 115/02/26(四)中午12:00前 送交紙本及電子檔至材料系辦
收件人:賴佳微,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cwlai@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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