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一梯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系所截止日為115.01.02 中午12:00

詳細仍隨時以全球處網站公告或修訂為準

全球處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0192,r9307.php?Lang=zh-tw

115年度教育部補助要點說明會簡報、各類法規、表格、注意事項,亦敬請至相關連結下載。

115年第一梯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請參考以下說明事項,審查流程為:系所全球處

一、每院最多推薦2案,且排定優先順序,由校方進行薦送。將視申請案多寡評估是否召開審查會,或以通訊投票方式辦理。

二、請於115年1月2日(四)12:00前將申請計畫案繳交至系辦秀娟。

三、教育部修正補助規定,並自民國115年生效,計畫申請者務必詳閱參考資料01

 

繳交資料
() 紙本資料:通過之計畫紙本資料,請依計畫類別分開排序。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依計畫類別擇用繳交資料0203


() 電子檔:(信件標題請註明:115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第1次徵選)-OO學院通過計畫案),並回傳至承辦人信箱(hc.lee@mx.nthu.edu.tw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繳交資料0203 (PDF檔案提交)


五、以下事項惠請學院宣達,不符合要點規定者請即不予受理!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一定是、必須是、100%是赴外實習 Internship"課程""訓練""研究""語言學習"皆不符合規定。教育部對審件把關趨於嚴格,往年曾經通過補助的案例,不代表可透過既有的資料重新提交申請,請申請者務必自行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規定。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的重要區別:以前往國家進行區分,請申請者留意,不要第一關就搞混了。

()本補助已行之有年,相關規範在要點中皆已詳細條列,請申請者務必詳閱,避免違反規定而蒙受損失,也可以不用花時間問承辦人,一兼二顧!

()選送生人數及機構務必確認適當,避免於教育部核定經費後異動,影響本校行政績效評比及貴教學單位下一年度校內評分優先順序。

()本次計畫執行時間一律為1157月起11610月底(最晚須於1161031日前出國)。配合學海辦公室作業流程,校方無法提早於71日取得並撥付補助款給各計畫。若因個案規劃需提早於7月前啟程,須自行評估學生可承擔出國能力。

**系辦聯絡人:秀娟,分機33832,lin_hc@mx.nthu.edu.tw

**全球處聯絡人:李蕙君Joanne  電話:03-5715131#62470  hc.lee@mx.nthu.edu.tw

(來信請帶上禮貌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