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學院本次可以推薦2名學生、備取1名學生。**
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二)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 3.76(含)以上者。
(三)歷年操行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四)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申請時間:每年1次,每學年度下學期開學後,依校內獎學金公告時程辦理之。
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三)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四)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文件,於公告辦理期間送交各學系(院)辦公室辦理審查。系辦截止日為1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