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

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

1. 規定

碩班新生: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博班新生:就讀碩士班時已修之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9學分。。

2. 申請期間:113/08/07()-113/09/04()前至校務資訊系統遞出申請。(限113-1入學之研究所新生申請)

研究生於入學之第一學期或逕讀博士第一學期欲抵免該修習學分者,請於1130807日起至0904日止,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分&抵免學分〉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後,點選送出申請表至電子表單(eform)系統,並至該系統「申請紀錄查詢」上傳附件按「儲存」後,按「預覽申請表」→「預覽流程」→「送出申請」,須上傳文件請詳見研究生學分抵免申請作業之說明。(*請注意:一次只能申請一筆抵免,請務必確認欲抵免科目已全部填寫,送出抵免之電子表單流程進行中不能再次申請)

3.申請程序:

【請注意:不論是否為清大材料開設的課程,申請抵免的課程一律皆須連同課程大綱一同合併上傳於系統「就讀系所要求之其他文件」以利審查】

(1)「校務資訊系統」選擇「學分&抵免學分」à「研究生學分抵免申請」學生申請操作說明請點選連結 

(2)他校畢業生須於系統列印「修習碩、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及原就讀學校教務處主管成績權責單位簽章證明後,併同「歷年成績單(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上傳至學分抵免電子表單(eform)系統。

(3)欲申請抵免之科目:將視審查必要性另行通知提供審查資料。

A.校際/台聯大選修本系研究所課程(例:交大學生選修本系課程)請於成績單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老師,以利查詢。

B.若三門(含)以上申請抵免者,請依抵免優先順序依序登錄系統,並於成績單標示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4)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可抵免)

4.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連絡人:李佳純(台達館402室,03-5715131#35371chiachun@mx.nthu.edu.tw)

 (2024.08.0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