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雲崗獎學金公告,系辦收件至113/03/29(五)止
※此項獎學金具排他性「不可兼領」,若已獲得其他清寒獎學金,此獎學金須自動放棄
致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及碩士班二年級同學:
(若年級不符,成績優異,仍可提送申請,但須註記說明)
應雲崗獎學金公告:
二、申請資格:
1.材料系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及碩士班二年級在學學生。
2.成績--前一學期(即112學年度第1學期):
(1)前一學期(即112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GPA 3.0)(含)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7)(含)以上,
(2)且名次排在全班三分之一以內,無不及格之科目,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含)以上,品性優良,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家境清寒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如附件,需簽名、蓋章,其中推薦老師欄留空,不填)。
2.清寒證明(公所或里長等證明)。
3.註冊繳費收據影本(或同等之證明)。
4.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蓋教務處註冊章)。
5.已蓋註冊印之學生證影本。
6.未兼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當學期)。
7.簡短家境描述(約150-200字)
四、申請截止日期:113年03月29日(五)前繳交至系辦(台達館402室)
請送林美玉小姐,電話:03-5715131 #35371, Email:linmy@mx.nthu.edu.tw
直撥電話:03-5718530,5719035
※其他多項校內外獎學金,請見生輔組網頁:http://sa.site.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