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下學期材料系清寒獎學金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113/03/15(五)12:00

112學年度下學期材料系清寒獎學金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113/03/15(五)12:00

112學年度上學期材料系清寒獎學金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113/03/15(五)12:00(逾時不候)

一、申請資格:

  1. 本次作業有多項獎學金,請同學詳閱下方表格
  2. 各獎學金辦法請參閱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J5-vyiRbT16pd6dhOdww171IzpWOvAmw?usp=sharing
  3. 本公告僅限受理單位為材料系之獎學金,其他不限系所之獎學金,請逕送各受理單位。

二、申請資料:請同時繳交紙本申請件1份 、合併好之PDF檔、表一excel檔

  1. 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一份即可,請同時完成表一的填寫並寄電子檔
  2. 清寒證明〈證明文件皆需正本三個月內〉
  3. 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當年度縣市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4. 無低收入戶證明者:清寒證明 以及 全戶戶籍謄本、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
  5. 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6. 其他相關資料(詳閱附件1說明及附件2獎學金辦法)
  7. 未支領證明表已加在申請表檔案中,請填寫完畢後送至生輔組蓋章,一種獎學金填一張。

三、資料繳至系辦(台達館402辦公室)

收件人:樂平,電話:03-5715131 #35363 ,Email: lp.fan@mx.nthu.edu.tw

清華大學材料系清寒獎學金公告(for112-2)
項次 獎學金名稱 辦理時程 類型 申請資格 繳交資料 兼領
規定
(以學期為單位)
每名
金額
名額 總計 備註
1 范慶霄先生獎學金 上學期 清寒/
大三、大四
1.大三、大四各1名(含工學院學士班主修材料者)
2.家境清寒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50,000 2 100,000 112-2補申請
2 范楊春綉女士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
大三、大四
1.大三、大四各1名(含工學院學士班主修材料者)
2.家境清寒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4.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50,000 2 100,000  
3 材料96B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優先/
大學部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4 材料98G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優先/
大學部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5 先騰馬業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優先/
大學部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6 張月貴女士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優先/
大學部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7 群聚科技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優先/
大學部
1.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 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 1/2 者。
2.新生不受第二款之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8 聯電洪清標先生獎學金 下學期 清寒/
學碩博
1.學碩博,共6名
2.家境清寒
3.可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50,000 6 300,000  
9 材料80級
清寒獎學金
每學期 清寒/
大學部
1.大學部
2.家境清寒
3.舊生前一學年之操行成績B-(含)以上,學業平均成績(GPA) 2.44(含)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未超過1/2者
4.新生不受成績限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清寒證明
50000 1 50000  
10 姜培義先生
獎助金
每學期 清寒/
大學部
1.大學部
2.家境清寒
3.前學期學業70分以上,操行成績優良
4.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5.導師推薦經系主任核定(簽名)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3.清寒證明
4.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15,000 2 30,000  
11 應雲崗獎學金 每學期 清寒/
大二、三、四及碩二在學學生
1.本獎學金專用申請書(需簽名、蓋章,其中推薦老師欄留空,不填)。
2.清寒證明(公所或里長等證明)。
3.註冊繳費收據影本(或同等之證明)。
4.111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蓋教務處註冊章),。
5.已蓋註冊印之學生證影本。
6.未兼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當學期)。
7.簡短家境描述(約150-200字)
8.成績--前一學期:
(1)前一學期大學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GPA 3.0)(含)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7)(含)以上,
(2)且名次排在全班三分之一以內,無不及格之科目,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含)以上,品性優良,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應雲崗專用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
4.相關資料
5.未支領他項獎學金切結書
不得兼領
(未支領其他獎學金)
30,000 5 150,000 須於系所申請表勾選是否有意願申請並列入排序,待基金會開放申請時再繳交專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