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董事長清寒助學金】
一、資格:
清寒(須提供證明)、認真向學但經濟困難之學生。(已參加過面談並獲獎之同學可略過此通知)。
二、辦法:
(一)可兼領,名額、金額不限。(限本國籍學生)
(二)填寫附件資料表,簡述家庭經濟與個人狀況(學貸、房租、學業規劃…)、需求。
(三)與上市企業董事長秘書面談約10分鐘,地點:路易莎咖啡(旺宏圖書館旁),時間另外通知。
(四)原則上每學期持續撥款,直至畢業離校。
(五)須於學期結束後二周內繳交心得分享,電子檔即可(關於課業、研究成果、生活…等皆可)
三、截止日:
延至113年3月11日(一)中午12點前繳交申請表及自傳、清寒證明至系辦魏小姐。
檔案下載:申請表及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