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111/02/17收件截止)

研究生新生入學學分抵免通知

1. 規定

碩士新生:大學時有修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6學分

博士新生:就讀碩士班時已修之研究所之課程,成績在70分以上未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者,可以申請抵免,最多可抵免9學分

2. 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11/02/17()下午5點以前 (限110-2入學之研究所新生申請)

備註:有關申請抵免期限,校務資訊系統標明學分抵免的日期是"於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而學校行事曆標示之日期,是學校註冊組的辦理日期,由於歷年本系碩博新生約100位同學,系所需要一定的時間送請相關該科專長的老師進行審核,因此各系所會自訂收件截止期限,敬請配合於期限內送交學分抵免申請表件。

3.申請程序:

(1)「校務資訊系統」填寫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表」(新學號)後印出。

(2)申請表歷年成績單(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請以螢光筆標出),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為研究所課程,且不包含在應修的畢業學分數中

   (清大畢業的同學,請直接送交系辦,彙整後系辦再一併送註冊組蓋章)

(3)欲申請抵免之科目:

A.如為外系或外校課程,務必檢附課程大綱並請預備以下資料,如若審查有需求,將另行通知補件:(1)上課講義或教科書(2)筆記(如有期中、期末考卷,則可額外提供作為有利審查資料。)

B.本系開授之研究所課程,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即可(不須附課程大綱及其他資料)校際選修課程(例:交大同學選修本系課程)請註明本校科號或授課教師、修課學期(ex:00學年度上/下學期),以利查詢。

 C.三門(含)以上申請抵免者,請列優先抵免順序,以利作業。

(4)外系外校之課程不能抵免本系核心課程(修讀本系所開之核心課程可抵免)

4.參考網頁-註冊組: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132.php

連絡人:李佳純(台達館402室,03-5715131#35371chiachu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