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口試)名單已於107/11/13 (三)公告於系網頁,參加口試共90名。
二、複試(口試)時間分上、下午場,上午於9:16開始,下午於13:16開始(詳見11/15(四)公佈之場次表)。
每人複試(口試)時間原則為10分鐘,3分鐘自我報告,6分鐘提問,1分鐘換場,因英文能力已計入初試資料審查,故請勿再以英文應試。
三、複試(口試)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系台達館四樓,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詳細位置請參閱地圖)
http://campusmap.cc.nthu.edu.tw/
四、考生不使用簡報檔,本系指定表格之(1) 考生之個人資料表(第1頁)及(2)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第1、2頁),由本系提供給口試委員。
五、考生未於預定複試(口試)時間3分鐘內到場,視為棄權,不另行安排複試(口試)。但若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場應試者,得先與本系聯絡告知原因,由試場主任裁示是否同意於當日口試結束前補行複試(口試)。
六、注意事項:
1. 請於預定複試(口試)時間20分鐘前至口試教室辦理簽名報到。
2. 試場門前將放置二張椅子,請依序在試場外等侯。
3. 複試(口試)當天如有開車者,請於報名系統中列印准考證及停車證使用。
4. 複試(口試)當天請攜帶有效證件正本如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以供身份查驗,學生證為無效證件,請勿攜帶。
5. 所有複試(口試)過程均錄音存查。
108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複試(口試)時間表(詳如附件檔案)
口試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台達館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