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109學年度博士新生(備註:已獲校長獎學金者系上將於獲獎第四年提供配合獎助,故無需再投遞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助學金:
(一)參與本校其它學程(含與其它學術單位合作辦理之學程)領有獎助學金、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以在職生身分報考、以外國學生身分申請或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管道入學。
(二)已獲「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或其他更高額之獎學金。
(三)錄取當學年度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二、獎助對象:
(一)獲本校校長獎學金(本系配合獎助),獎助名額視校長獎學金獲獎名單而定。
(二)扣除校長獎學金獲獎名單後,依入學成績排序,核定逕行修讀博士1名、考試及甄試入學各1名。
(三)其他成績優異並經審查通過(捐款獎助),獎助名額視捐款經費而定,擇優評選。
三、獎助金額:
(一)獲校長獎學金者:於第一至第三年期間由本校校長獎學金經費獎助每名每月1萬至1萬5千元,另於第四年期間由本系配合獎助每名每月1萬元。
(二)依入學成績排序者:前四年期間由本系獎助每名每月1萬元。
(三)其他成績優異並經審查通過者:前四年期間由捐款獎助每名每月1萬元。
(四)獲獎助者,另由其所屬實驗室提供每名每月1萬2千至1萬5千元以上之獎助配合款,合計獎助每名每月2萬2千至3萬元以上;所屬實驗室未提供配合款者,則本系不予獎助。
五、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指導教授推薦函、個人學習計畫書(包含個人分年度學習規劃,最多3頁)、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及承諾書),請於10/23(五)12:00前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逾時不候。
承辦人 李佳純
分機 35371
信箱 chiachun@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