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2020年領航計畫獎學金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優勢領域/學院致力於強化人才培育、提升教研能量、發揮國際學術競爭力,特補助本校經費,申請系所、名額以當年教育部核定及補助經費為準,2020年獎學金申請重點節錄說明如下(申請前請務必詳閱附件內容或全球處公告)。
意者請於109年9月30日下午五點前備妥申請表相關文件及推薦名單送交承辦人李佳純(#35371)chiachun@mx.nthu.edu.tw。
一、申請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申請及出國期間均應具國立清華大學學籍,應屆畢業生應檢附「清華大學研究所網路報到證明」或「延畢相關證明」始能符合申請資格。)
2.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從事短期實驗、研習之學生。(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優先)
*不適用於出國交換計畫者
二、獎學金額度:依出國地區、訪問時間核給以下額度,由全球處及推薦單位共同補助
出國地區 |
訪問時間 (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
申請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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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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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處補助80% |
推薦單位(教授/系/院)合計補助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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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大洋洲、非洲地區 |
1個月(含)以上 |
8萬元 |
6萬4,000元 |
1萬6,000元 |
2個月(含)以上 |
10萬元 |
8萬元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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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地區 (不含陸港澳) |
1個月(含)以上 |
5萬元 |
4萬元 |
1萬元 |
2個月(含)以上 |
7萬元 |
5萬6,000元 |
1萬4,000元 |
三、執行期間
獲本獎學金補助同學至遲應於2020年10月31日(含當日)啟程出國訪問,且最晚於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返國,屆期未出國/未返國者,視為放棄,須繳回已支領之獎學金,俾符合校方經費支用規定。
四、申請文件:(請申請者以A4格式依序排列送院系初審,再由院系彙整送國際學生組。)
1. 「領航計畫」申請表
2. 教授推薦函
3. 研究機構同意函或相關證明
4. 訪問計畫書(請以英文撰寫)
5. 獎學金切結書
6. 歷年成績單(大學部須含班級排名)
7. 外語能力檢定成績(申請者於訪問計畫內敘明外語檢定成績者應檢附該檢定成績單或佐證資料;若未提及,則無須檢附)
五、獲本獎學金補助之學生,有以下義務:
1. 於訪問日程結束之翌日起7日內繳交心得報告1份並同意作為獎學金宣傳或招生等目的活動使用。
2. 繳交去程及回程之登機證影本、電子機票影本或航空公司出具之搭乘證明等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