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s for Transferring

轉所申請規定
1、 時間:每年 5 月中旬至 6 月上旬。(以學校行事曆公告之期間為主)
2、 作法:
 (1) 申請表: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及印出紙本,送請原就讀系所簽章後送交註冊組。
 (2) 研究所:承辦人 李佳純 (#35371 ,chiachun@mx.nthu.edu.tw)
    1.應繳文件:推薦信1封
    2.其他有助審查資料:自傳、例如社團經驗、語文能力證明…等。(無則免附)
    (註:申請轉入材料所,需提送本系學術委員會審核)
註:其餘請參閱註冊組網頁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