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畢業口試申請及離校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博士班口試請於口試前3周送紙本申請資料至系辦辦理。

★口試日期:須於7/31前。(上學期則須於1/31前)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註冊日前(不含開學當日)

(未能於截止日期前完成離校手續,該次口試無效)

★102.7.3通知:自102年起,若申請提前註冊,即可在8月舉行口試。(須填註冊組網頁提供之「研究生學位考試提前註冊申請單」)

★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該課程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為0學分之必修課程。凡修習本課程之學生,須通過課程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未通過者,最遲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修習通過。未完成本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口試後論文相關上傳說明/延後公開/異動處理,請參考圖書館博碩士論文下載區說明(圖書館連結)。

材料系離校單請至系網頁:首頁/學生園地/畢業規定/全部畢業規定下載;離校程序,請參考註冊組網頁說明(註冊組連結)(應於次學期開學前完成離校手續,未能完成者,該次口試無效。)

 

★自108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碩、博學位考試需備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本系規定相似度指數(含參考文獻)須於20%以下。

★自108學年度(含)起入學研究生務必確認需繳交文件,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口委確認單…等。

 

材料系博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附口試申請表、無抄襲切結書、口委確認單、離校流程)(112.01版)

108學年度起-學位口試相關文件-口委確認單(111.11.10修)-口試後離校前須繳回系辦

離校單-材料系學生使用(113.01.26修)

【前瞻功能材料產業博士學位學程學生相關申請辦法及規定請改至學程網頁確認】